我为什么要给葫芦岛检察院点个赞
11月22日中午,在葫芦岛市建昌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凶犯驾车撞击学校门口的学生,致使多人伤亡,现场惨不忍睹。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将逃离现场的嫌犯抓获。经查,此起恶性案件共造成5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三人伤势严重。
据当地官方次日发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情况却是嫌犯因家庭矛盾,故意驾车冲撞学生和路人并造成重大伤亡。
一般来说,像这样的突发事件,接警处置都是公安机关的事儿,然而,葫芦岛检察院却不等不靠,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尽心履职,主动参加案件调查和救援工作,这种情况是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所罕见的,也是值得他们学习的。
在案件性质未明的情况下,将此事件描述成交通事故,从常理来讲,也不为过,毕竟网络上的事儿要用通俗易懂的网络语言来表达,这样才能更容易让百姓理解,才能更好地促进司法与民意的互动。一些专业人士过度解读为定性,是不礼貌的行为。
面对中午时分突如其来的事件,大量人员伤亡,作为当地检察员的主要领导,虽然比较忙碌,但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让下面县检察院火速派员赶到现场,充分说明领导的思维是具有全局高度的,平时看不到你们的工作,关键时候怎么能少了检察机关的身影?公安机关的取证是否专业,处理类似的“交通事故”现场是否认真,检察机关不派人去,怎么能放心得下?
所以,县检察院的科长二十分钟就赶到了现场,比县检察院一把手还早到了整整两个小时,说明科长同志执行力非常强,雷厉风行,不打折扣,这样的同志为什么看不到网上的表扬和鼓励?一些网民还阴阳怪气笑话他官职小,好歹也是正科,县级层面你公安有几个能混到正科的?关键时候就看得出来这位同志的素质,确实过得硬。确实应该表扬!更应该重用!
市检的副检察长和督查处长随后也到了现场,检察系统领导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他们都是法律专业人才,对公安的侦查工作及时进行了指导,指导他们该如何固定证据,如何处理善后事宜,这都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现职。有些人觉得他们多管闲事,这是错误的认识。如果不现场指导,以后此案提请报捕是材料不过关谁的责任?到时候退查又要不开心,背里骂娘,这事有没有?真的应该感谢检察机关主动上门教育公安民警,让他们在实战中学到更多平时学不到的法律知识,比公安考一百遍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都管用。
检察机关秉承着网下的事网上发声的原则,比公安机关提前发布信息,有些网友不理解。其实发布信息要快,才能最大限度体现出政府部门所做的工作,也能让上级领导放心,看到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正在进行中,尤其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官方微博就是用来做宣传的,一声不吭,发条信息还要层层请示,还要改来改去,还要等一把手定夺,效率也太低下了!
谁知道葫芦岛市检察院发的这条微博居然那么多人不满意,不理解,还说脏话,要知道他们这个官方微博平时很少发一条原创帖的,你们不点赞也就算了,居然各种不是,看来,不懂网络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虽然最后实在抗不住铺天盖地的谩骂,没办法领导让删了,但我觉得检察机关及时发声,总比公安一直闷声不响要强多了。看看公安,一直到事发第二天才发了一个信息,还是抄的县委宣传部的,这方面的工作,公安比检察差得实在太多了!看到不少公安的网友批评检察机关不懂通报如何写,怎么不去批评当地公安一直沉默不语的呢?
葫芦岛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勇于发声,理应给他们点个赞,虽然说他们在处置突发警情的经验未必有公安上同志丰富,虽然他们对处置此起案件现场时未必有公安专业,但毕竟来的都是领导,说明检察机关的重视程度。
虽然说2018年度法治人物评选让因为在昆山龙哥被反杀案中表现优异的江苏的同行占去了,但我强烈推荐明年葫芦岛检察机关入选。江苏的同行只不过是几十个专家通案时表达了对大家定性的赞同,而葫芦岛检察机关这么多领导第一时间出现在命案现场,第一时间网上发声,看看全国能有几个这么优秀的检察机关?
江苏的检察机关在龙哥反杀案中和公安同天发布了定性的帖文,那也是案发后第五天,而葫芦岛检察机关在案发后五小时就发布了微博,这样的效率比江苏的高得多了!充分展现出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积极回应社情民意,促进司法与民意双赢。因此,完全有理由说,葫芦岛一小步,全国一大步。
以上就是我为什么要给葫芦岛检察机关点赞的全部理由。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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